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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受伤了怎么赔偿(厂里赔钱怎么赔)

admin3个月前118

今天给各位分享在厂里受伤了怎么赔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厂里赔钱怎么赔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员工在宿舍打架受伤老板要负责吗

员工在宿舍打架受伤了,应该是谁打的谁负责,要是分不清谁负责,或是谁也不负责,最好是报警,或走法律程序,员工一般都是成年人,打架至伤应该受到法律约束和制裁,单位老板应该没有多少责任,如果损坏宿舍的公共物品,不追究你就很不错了,顶多慰问一下。

二、我在工地做事第一天受伤了能不能有赔偿

1、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8、(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9、(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因此,在工地上做小工第一天受伤,符合国家规定工伤的认定标准,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在提交材料时,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可以的。

三、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受伤赔偿给谁

归员工,《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所以,单位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虽然是单位购买但是保单利益直接归属职工个人,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保单受益人,即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此外,个人在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后,仍然有权向雇主索赔。如果职工继续向单位索赔,单位还是要赔偿给工人索赔款的。但如果工人是以报销医药费用形式向单位索赔,应该工人从各个渠道所报销的药费赔偿总和不超过所花费总药费数额。如果工人以其他名义比如精神损失费、失能补偿费等向单位索赔就不同了。如果单位直接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属于单位,则单位可以用其支付职工对雇主索赔的款项。扩展资料:意外保险的赔偿是不能替代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也不能扣减意外保险的赔偿。详细如下:

1、意外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是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它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保障范畴,从本质上来说是员工的额外福利,可以提前出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2、意外保险理赔金也不能冲抵企业对工伤员工的补偿。企业给员工缴纳了意外保险,企业是无权领取员工意外保险的赔偿金的,或者以理赔金来冲抵员工工伤的待遇。远东一旦出险后,意外保险的理赔金受益人是员工本人,不能是企业。

四、工人在工厂烫伤了该如何怎么办如何赔偿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五、工伤皮外伤缝针赔偿标准

1、工伤并不是伤者伤口缝针就可以有赔偿金的,无法评残的工伤事故,劳动者只享受医疗费报销、以;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计算,公司按月发放。

2、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5、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6、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7、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9、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0、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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