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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住院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工作期间住院有工资吗)

admin3周前4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员工住院期间工资怎么发放的一些知识点,和工作期间住院有工资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医保住院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1、(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

3、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4、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5、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6、跨省就医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相关网址实时在线查询最新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

7、参保人员参保关系所在地区开通后,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在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二、在职员工生病住院期间能辞退吗

1、一、能不能辞退应按《劳动合同法》办,相关条文如下:

2、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7、(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二、关于医疗期有多年,则应遵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相关条文如下:

9、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0、(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11、(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12、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3、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14、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

三、住院费用如何结算吗

社保卡住院费用报销: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社保卡报销办理流程:(一)凡需回社保局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住院参保人员在出院7个工作日内备齐:1、身份证复印件;2、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诊断证明书;4、每日用药清单;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6、出院小结;7、准许结算卡等资料,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二)窗口工作人员核收报销资料后,向参保人员出具《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三)收到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审完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支付额由广发行茂名分行划入住院参保人员的广发智能IC卡金融帐户中,参保人员凭IC卡到广发行茂名分行提取现金。(四)十五个工作日后,根据需要,住院参保人员可凭《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该表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工伤鉴定后仍需住院治疗护理费和治疗费及工资由谁支付

1、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当然,劳动者应当首先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应当尽快去有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鉴定。

2、工伤人员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3、一、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的,应当从所在省市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水平,比照同类情况办理。

4、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护理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五、如果公司长期员工在工作期间生病,且是尿毒症。那么公司是否应该对其员工进行经济赔偿以及其他赔偿

如果不是工作的职业危害的原因,公司不对其员工进行经济赔偿以及其他赔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六、2023职工医保住院报销百分之多少

你21年的职工医保,嗯,都是按照标准去交,包括灵活就业人员,每年也是按照嗯你工资的百分之呃社平工资的2%来缴纳的医疗保险,所以说嗯城镇职工医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住院的话,医保能够报销的比例在80%~90这样子一个区间,所以说嗯国家强制呃据呃所有的企业和有能力的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就是为了让人们所有的人,不能不至于因病返贫。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员工住院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和工作期间住院有工资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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