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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哪些条款有效的(劳动合同应有的条款)

admin3个月前481

劳动合同有效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的地点、工作的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等。

一、

劳动合同哪些条款有效

  劳动合同有效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

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征

  劳动合同有如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三、

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

  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算正式工。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找法网提醒,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

本文链接:http://zw.12364.com/zw/de212f7f547d85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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