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保险理赔标准是以被保险人是否有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费用为依据,如被保险人有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没有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一、
车祸事故保险理赔标准
车祸事故保险理赔标准如下:
1.被保险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
交强险理赔应提交的材料
交强险理赔应提交的材料有: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
交强险索赔的诉讼时效
交强险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的损失,而不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责任。找法网提醒,交强险赔偿的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