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育证一般是在街道计生机构办理。办理生育证需要的材料包括结婚证,节育证等。婚育证明是一种证明材料,它可以证明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生育,但与准生证不一样。
一、
婚姻生育证明在哪里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是在街道计生机构去办理。
1.所需材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节育证明。
2.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3.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4.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5.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6.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二、
什么是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其实是一种证明材料,可以证明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生育,但不是准生证。现在大城市农民工多,人口流动快。出具婚育证明后,才能享受当地的计划生育服务。
三、
国家是否取消婚育证明
国家没有取消婚育证明。根据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找法网提醒您,流动人口纸质(小蓝本)婚育证明全面废止,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在流入地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电子版婚育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