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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admin1个月前117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书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卖房的也保留购房合同吗

1、对于很多没有卖房经验的人来说,打算将自己的房子卖出去的时候一定是一头雾水,当初买房的时候发现都有开发商帮忙指导自己完成购房流程,可是到了卖房子就没有人能帮了。不少人买完房之后就不注意购房合同,一不小心就弄丢了,那么卖房子需要购房合同吗?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2、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备注哪些附加条款

买房通常需要按揭,银行按揭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可能有购房者、业主、银行等方面的原因。要明确的是,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贷款失败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不成,购房者可申请退房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因为银行审批或者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贷款失败,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约定;

(3)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可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后续款项问题,如无法缴纳剩余房款,双方可解除购房合同,但购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房屋中出售时包含的家具家电的品牌、型号、颜色、材质等,尽可能避免知名品牌、一等等含糊不清的词汇,这不利于购房者验房对比。

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销售价格里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够随着房子一起转移,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附加条款的时候,应该约定好双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的时间和地点。

近年买卖双方因为合同内容不一致,责任不明而导致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明确出现冲突后的具体处理方法。

三、二手房二年后过户怎么签合同

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另外,要尽可能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中介公司。

2、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如果卖方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就有可能上当受骗或者遗留后患。

3、要在合同中注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验时间和费用承担时间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

4、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四、二手房买卖合同作废声明怎么写

1、当甲乙双方都同意将原来签订的合同作废,那双方再写一份协议就行啦,模板是:

2、我们两方与年月日签订了(原来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xxx合同,但是由于合同条款执行过程,如果合同继续履行双方都有一定损失,因为难度大,对双方双方都不利,同时也不损害国家利益,经协商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为防止日后争执,特签订本协议为凭。

五、买卖合同解释10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对于此条可作出如下理解:

2、买受人可以根据本条解释要求确认开发商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确认第三人与其他善意的买受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本解释的难点是如何认定恶意串通,出卖人与第三人的恶意串通具有隐蔽性,取证比较困难,一般可以从第三人明知房屋买卖状况、未实际支付价款或与出卖人存在特殊关系等方面准备证据。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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