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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冷静期一方不愿意离了怎么办(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离该如何)

admin4个月前174

离婚后冷静期一方不愿意离了可以找有关部门调解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一、

离婚后冷静期一方不愿意离了怎么办

  离婚后冷静期一方不愿意离了,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的程序大致如下:

  1.收集证据 主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几块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并缴费 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3.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4.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会进行判决,送达判决书等。

三、

离婚诉讼书递交法院多久受理

  离婚诉讼当事递交离婚诉讼书到法院后,找法网提醒您,如符合立案标准,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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