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需要办理登记的,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登记是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签字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权合同;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等。
一、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办理登记
股权质押是需要办理登记的。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
股权质押一般几年
股权质押需要到主债权被清偿后才能解除质押,没有固定的期限。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