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仲裁最后陈述怎么写范文(仲裁开庭自己如何陈述)

admin1个月前264

大家好,仲裁最后陈述怎么写范文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仲裁开庭自己如何陈述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仲裁最后陈述怎么写范文和仲裁开庭自己如何陈述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劳动仲裁法庭上的陈述词

1.是指当事人在仲裁庭审前独立陈述和说明与争议或纠纷

相关的事实、证据、主张和请求的说明。

2.在劳动仲裁法庭上,陈述词是当事人为解决劳动争议而

在听证会上所作的口头陈述和说明,其作用是为了使仲裁庭

更全面地了解纠纷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法律判断案件的事实

和证据,以便正确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在陈述词中应

充分发挥证人、鉴定人、调解人等的作用,提供充足的证据

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同时,当事人必须在

陈述词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虚假陈述、隐瞒实情或者

二、劳动争议案开庭结束劳动者怎样做最后的陈述

1、原告作最后陈述,应该是在开庭审理中的法庭辩论以后进行而不是在起诉时(法庭审理主要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三个阶段)。

2、作为原告,其主要意见和理由都在法庭辩论时进行了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只要用一句话来表述自己的要求就可以,例如可以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劳动仲裁开庭,申诉人最后的陈述

最简单就是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2、详细一点可以:①、简单叙述下关键事实,②、根据关键事实和庭审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发表综合意见,即针对焦点问题进行法律阐述;③、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请求仲裁庭依法支持请求。2、出庭人数,一般一个被申诉人可以有两个诉讼代表出庭(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律师)。

四、劳动仲裁开庭陈述词范文

1、针对本次劳动争议申请人作如下陈述,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劳动合同于2015年10月到期,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务为售后服务。2014年9月被申请人另行注册了一个公司,2014年10月开始被申请人开始要求被申请人处的所有员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是必须先与被申请人终止劳动关系,放弃工龄补偿。

2、对此申请人提出强烈抗议,但被申请人依然坚持要求申请人必须放弃工龄(放弃经济补偿金)并签订新劳动合同的主张,申请人要求在新劳动合同上注明延续工龄条款被被申请人直接否认,被申请人为逼迫申请人让步于2015年1月23日直接要求申请人做工作交接,开始不安排申请人工作,导致申请人从2015年1月23日以后天天正常上下班却没有工作岗位安排的事实,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给予安排工作,被申请人又以要求签订终止劳动关系,放弃经济补偿金,放弃工龄签订新劳动合同为条件。更为可恨的是申请人一直正常上下班,但是2015年1月份的工资却被被申请人违法克扣了550元,2014年的年终奖也被克扣了3600元。在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恢复工作岗位无效的情况下原劳动合同已经因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履行。

3、申请人于2015年2月9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克扣的工资及年终奖金,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五、仲裁陈述内容是什么

仲裁陈述内容主要要说明各种原因,在什么情况下受到了哪些不合理的要求和胁迫?希望有关组织给以仲裁

六、劳动仲裁申请人陈述意见书面格式

1、你好!我是陈某某,我本人于2019年11月15日向贵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是由于我原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为我支付上月工资所引起的。

2、一、我和原公司在2017年4月25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3、二、原公司在2019年11月15日正式发出的拒付我上月工资的单位通知书;

4、三、我本人及时在当地劳动局提出申诉时出具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5、四、我和原公司在2019年11月17日拒绝调解未能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6、五、我本人现场出示的其它材料和证据。

7、通过上述材料,希望仲裁委员会仔细审阅,依据我的申请,依据劳动法律和合同条款,经审议给出合理的裁决。

七、请问一下劳动仲裁开庭陈述怎么写呢

1、开庭陈述是当事人充分表达自身诉求或辩论意见的重要途径,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查明事实的重要过程,当事人在开庭时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2、同时,当事人必须了解一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仲裁委员会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3、因此,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开庭陈述时不但要充分灵活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也要遵守法庭秩序,在仲裁委员会主持下有序进行陈述,以免让自身陷入不利地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5、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zw.12364.com/zw/c8b703d481d6ddd7.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