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必须要满足的基本标准有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并且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等。
一、
公司上市必须要满足哪些基本标准
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是:
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在10%以上
4.公司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
5.公司在完成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后,才能审批并上市。
二、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公司解散和注销;
4.公司章程修改。
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找法网提醒您,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
三、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