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诉讼都需要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出庭所需的交通费等。当事人提起房产继承诉讼,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等证件材料。
一、
房产继承诉讼都需要什么费用
房产继承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5.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6.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8.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9.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三、
房产诉讼继承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