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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起诉书一定会开庭吗(收到起诉书意味着什么呢)

admin2个月前527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人们的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的时候,都会选择诉讼解决。那么收到起诉书意味着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收到起诉书意味着什么

  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一、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二、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二、

收到起诉书是不是快开庭了?

  收到起诉书是快开庭了,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三、

收到刑事起诉书后多久会开庭

  收到刑事起诉书即进入了法院审理程序,开庭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审限法律有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审限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审限;四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到起诉书意味着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收到起诉书,意味着被告与原告的纠纷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所以被告在收到起诉书时,应该积极应诉,收集证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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