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腾信金融起诉案例最新,提供完善的逾期问题处理解决方案和催收流程,解释网贷平台逾期、信用卡逾期等情况下的问题处理方式和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
之一,深圳厂商的诉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涉及到法律的表现,因张明原本为该公司业务员,用人单位既没有公告其离职,也没有回收有盖章的合同,张明冒充公司报复公司,深圳厂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张明是服装贸易厂的业务员,因此构成表现,故深圳厂商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第二,张明的行为构成合同欺诈,但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张明签订虚假合同的目的是报复原单位,在虚假合同签订中并没有非法获取利益,故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要素,但因为其虚假合同会导致原单位经济损失和商誉受损,故张明行为构成了合同欺诈,违反了民法通则里诚实守信原则,故张明承担对服装贸易公司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济法案例分析 10分标签:
王芳 王林 王刚 诉讼 约定 回答:
1 浏览:
1435 提问时间:
2007-10-15 22:10【案情介绍】 刘冬与王芳于1980年结婚。
婚后因一直未能生育子女,造成王芳与其公婆之间关系紧张。
由于长期精神抑郁,王芳于1988年患精神分裂症,完全丧失了行为能力。
1990年刘冬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芳离婚。
因王芳母亲早逝,市人民法院遂通知王芳父亲王林王芳参加诉讼。
向王林讲,他现在已另有妻室子女,不能作为王芳的人,他可以让王芳的哥哥王刚作为王芳的人。
王林告知王刚后,王刚表示拒绝,二人遂申请王芳住所地居民委员会解决。
请分析本案应如何处理? 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1999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1个月后向甲付款。
1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
2001年7月4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1年8月4日才确定了由丙担任甲之监护人。
2002年2月3日丙清理甲的财产时,发现尚有乙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乙主张权利,因乙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发生纠纷。
分析,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不受保护?为什么?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 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之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本案例中,王林的再婚不能成为拒绝监护的理由,以监护顺序看,王林应当承担王芳的监护人责任。
如果王林拒绝可由法院依法裁决。
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二年。
本案的时效应从1999年11月4日的下个月即1999年12月4日计起,正常情况下应到2001年12月3日止。
“甲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不是时效中断的理由,而“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及以下的监护人未定可以中断时效。
至2001年7月4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时,时效还有5个月。
至2001年8月4日确定了由丙担任甲之监护人时中断的时效恢复,从这时再继续计算5个月的诉讼时效,即应到2002年1月3日止。
2002年2月3日向乙主张权利,显然是超过诉讼时效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