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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标准是什么意思(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标准是什么呢)

admin2个月前379

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标准是需要根据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进行分析。如果是1000元以下的,在担保费用是30元。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一、

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标准是什么

  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标准是: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保全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二、

财产保全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吗

  找法网提醒您,保全费最终应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费用属于案件受理费,应由申请人向***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

交不起财产保全担保费怎么办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也就是说***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可以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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