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按月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何标准缴费?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何标准缴费
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用人单位为20%,个人为8%。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之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用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金额。
基数多少不仅决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而且影响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在工作中,常有职工反映,自己的工资收入高,但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由于事先不知道,导致养老保险账户存储额少,退休后养老待遇低,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有关文件规定,缴费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威海市人社局预测的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2100元。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100元和3500元两个档次。各用人单位可以此数为参照。职工工资收入低于2100元的,暂按2100元申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2100元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待2012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社保中心将按照政策规定,分别依据公布的平均工资的60%和300%,统一对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补收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
二、
养老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什么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何标准缴费的法律知识。养老保险,是一种常见的保险的类型,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时间的期限的,只有缴纳够一定的年限,才可以进行领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