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入职合同需要注意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的入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双方要协商约定清楚劳动报酬,工作岗位等,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要合乎法律。
一、
签订入职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入职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时确定用人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2.签订合同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除外;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其他。
二、
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局备案合法吗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局备案合法。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吗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付出的代价更大: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