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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人需要了解哪些待遇问题(产假期间工人需要了解哪些待遇和信息)

admin1个月前519

产假期间女性工人需要了解的待遇有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或可以享受生育津贴。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的产假是98天。如果职工在休产假期间被辞退的,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

产假期间女性工人需要了解哪些待遇

  产假期间女性工人需要了解如下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二、

产假是几天

  找法网提醒您,产假规定98天。分别是:

  1.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

产假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产假期间劳动者被违法解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文链接:http://zw.12364.com/zw/746fc115a236ab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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