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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拆迁协议无效怎么打官司)

admin3个月前286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拆迁协议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的一些知识点,和拆迁协议无效怎么打官司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争议怎样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的话,你只能是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如果你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觉得不公平,你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的话,你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但我建议你先提行政复议,如果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改变了原裁决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合理怎么办

1、(一)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

2、如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不仅对补偿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约定,而且对协议的标的物即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作了明确、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标的物具有了特定性,结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特殊性,按照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原则,《解释》将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对该特定房屋的债权视为一种特种债权,该特种债权的优先权属于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也就是债权物权化。根据特种债权的物权优先效力,被拆迁人的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排他性,拆迁人出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标的物补偿安置房屋给第三人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即使第三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优先取得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第三人的物权变动也不得对抗被拆迁人的物上请求权。

3、(二)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第一,拆迁涉及地区广泛,拆迁纠纷数目庞大。城市化热潮席卷全国,从沿海地区到中西部省份,大大小小城市都在忙于城市建设,而土地资源的增值也刺激了地产开发,拆迁涉及地区非常广泛,全国各地拆迁纠纷数目也是非常可观的。

6、第二,拆迁涉及人数众多,集团诉讼和群体上访多,钉子户现象不断。

7、第三,拆迁纠纷复杂程度高,房屋不仅是老百姓赖以生活的物质空间,而且往往是最重要的财产。拆迁往往牵涉到被拆迁人的居住、就学、工作、就医、休闲等多方面生活条件,部分低收人和老弱病群体更可能由于房屋拆迁陷入赤贫状态,生活无着落,解决难度也很大。

8、第四,违法拆迁、野蛮拆迁造成纠纷积怨大、易激化。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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