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负赔偿责任的条件是患者自身不配合诊疗规范进行诊疗的、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签订医疗纠纷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是要基于当事人自愿原则、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等。
一、
医疗机构不负赔偿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下列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除外;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签订医疗纠纷协议的注意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签订医疗纠纷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2.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4.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5.患方合法主体;
6.医疗机构合法主体。
三、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是否可以起诉
签了医疗纠纷协议后发生纠纷的,可以起诉。
如果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并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