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可以用孩子的名义起诉,起诉应当提交书面的起诉状,最好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果母亲不起诉的,子女成年后仍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一、
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起诉的时候要提交书面的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
抚养子女的义务有哪些内容
抚养子女的义务有如下内容: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找法网提醒,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只有一方拒绝抚养孩子的话,那么此时抚养权肯定是属于另一方的,但并不是说拒绝抚养孩子就可以免除抚养义务,此时即使不直接抚养孩子,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三、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可以拒绝赡养吗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不可以拒绝赡养,赡养是法定的义务,而不是抚养的对价。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将父母抚养孩子作为赡养义务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