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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价格如何确定利润(股权转让每股转让价格怎么确认)

admin2个月前217

大家好,关于股权转让的价格如何确定利润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股权转让每股转让价格怎么确认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公司的股东如何从该公司获利

1、投资收益是税后利润,为了避免双重征税,股东取得的分红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到个人股东时才需缴纳20%的个税。

2、即不管股权架构有多少层,最终分红的税务成本均相同,但纳税地点不同,所以通过搭建多层股权架构,将纳税地点转移至税收洼地,可有效降低个人股东分红的个税。

3、当企业享受免征、减半征收的企业税收优惠时,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分红所得不需再按税率差补税,投资收益仍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4、公司法规定,可以在章程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不对等分红也可享受免税政策,因为不对等分红的操作空间很大,享受免税优惠时,需提供公司章程作为证明文件。

5、股权转让时,法人股东需按股权转让收入扣减初始投资成本,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6、股权转让收入一般按公司账面净资产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即实缴的注册资本。

7、如果直接股权转让,可以享受免税的未分配利润并入了股权转让所得中,缴纳25%的所得税。

8、此时,被转让公司可以先作出利润分配的决议,向法人股东分配利润,享受免税的政策,减少了股权转让所得,从而降低股权转让的税务成本。但盈余公积不能用于股东分红。如果公司留存了较多的盈余公积,为进一步降低股权转让的税负,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实际上等价于股息红利分配,境内法人股东免税。但是盈余公积不能全部转增为股本,应留存不少于注册资本25%的盈余公积。但盈余公积不能用于股东分红。如果公司留存了较多的盈余公积,为进一步降低股权转让的税负,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实际上等价于股息红利分配,境内法人股东免税。但是盈余公积不能全部转增为股本,应留存不少于注册资本25%的盈余公积。所以,股权转让前先进行分红、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可以降低税务成本。

9、撤回投资,单一股东直接持股,直接减少注册资本,不分配留存收益,不涉及税务处理。如果有多名股东持股,其中一名股东撤资,一般减资需要获得对应的留存收益。

10、撤回投资指股东撤回部分投资,公司仍存续,而清算公司需注销法律主体。

二、股权转让取得其它公司后账务如何处理

1、一是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2、二是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在以上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难点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股份转让价格。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只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三种方法提供了社会公允的股权转让价格,最为可取。并且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时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且评估报告应由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3、三是股权转让的交割。实务工作中,股权转让成立日(即股权交割日)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如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购买企业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购买企业已支付购买价款(指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购股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购买企业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以上第三条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股权交割标志。另外,按实际转让股款支付是否通过公司分为受让方先支付股款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让方;受让方直接将股款支付给出让方。以上方式中,第一种支付方式更规范、更可取,它既反映了股权受让方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又反映了出让方股份退出公司,收回原出资股份价值的整个过程,因此,股权转让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同时,这一支付方式有利于主管税务机关对出让方因转让股权而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监管。

4、(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5、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6、(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三、股权是平价转让还是零元转账

1、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B“平价转让”有疑点:被转让企业藏所得税猫腻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的规定,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四、股权转让后股价一般是涨还是跌

1、要看大股东股权转让给谁,如果是转让给实力强大的企业,那就是利好,股价也许会涨。

2、要看大股东股权转让的价格,如果折价转让,就是利空,股价也许会跌。

3、要结合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大股东股权如果是在被低估时转让,就是利好,股价看涨。

4、如果上市公司主业是低端农业,换大股东后主业变为利润丰厚的高端装备制造,那就是利好,股价看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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