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逮捕不意味着检察院不会提起诉讼。逮捕执行的程序为: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后检察院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公安机关携带逮捕证进行逮捕等。
一、
检察院不逮捕是不是就不起诉了
检察院不逮捕不是就不起诉了。
不批捕后一般还可以起诉。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
二、
逮捕的程序
逮捕执行程序是: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根据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
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3.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
4.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5.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