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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金可以拖欠么吗(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admin4个月前57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离职补偿金可以拖欠么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劳动法2023最新规定离职补偿最高限额

1、一、劳动法新规定离职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5、《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8、(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9、(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0、(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1、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3、(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4、(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5、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6、(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7、(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8、(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9、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20、(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1、(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2、(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3、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4、离职时,如果用人单位是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裁员的,最多是要支付离职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如果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定而裁员的,就要根据相关规定的二倍进行补偿。

二、提出离职不满一个月走人,用人单位扣钱合法吗

1、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且要求补偿金

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7、(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0、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1、(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2、(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4、(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5、(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6、(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17、(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9、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离职后,公司谈好的补偿金一个月啦还没给,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第一,去当地劳动部门的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争取让他们给协商解决。

第二,你从公司离职至今已经超过劳动仲裁时效1年,但是有证据证明仲裁时效中断情形的除外:

(1)你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单位主张权利的;

(2)你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第三,建议你还是试试劳动仲裁。

1、《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四、已离职公司却一直拖欠提成怎么办

首先可以去公司要求支付所拖欠的提成,如果公司还是不支付应该支付的,可以准备相关材料,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和投诉,这样劳动监察会致电公司询问情况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或者会派人去公司进行调解,如果还是没能解决,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准备资料证据清单填写好申请书提交就行,最后等待通知受理,然后开庭通知书等,最后就会解决了,希望能帮到你。

文章分享结束,离职补偿金可以拖欠么吗和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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