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公证处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材料呢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做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没户口本和身份证怎么办
更正下应该是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没有户口本(簿)不可以。具体要求如下: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2、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7、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二、公证遗嘱最新规定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
(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
(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存款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提交如下材料:1、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材料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5、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6、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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