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举证责任由患者和医疗机构共同承担。由患者就医疗行为造成医疗事故承担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一、
医疗事故谁举证谁负责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由患者、医疗机构共同来承担。首先对于患者来说,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因为到医院就医后发生的,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则需要举证自己的行为与患者所受到的损害没有因果关系。
二、
医疗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2.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3.上述违章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主观上对违章是故意的,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结果是过失的,因而主观具有罪过。
三、
医疗事故罪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