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的合同有下列情形: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受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在订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误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而订立的合同。这些合同在订立时,往往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不加以纠正,将会对合同双方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因此,法律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干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合同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合同订立时,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的认识,这种错误的认识导致了合同订立的不公平结果。例如,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错误的商品数量或者价格,导致合同订立后发现不公平,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大误解。
2. 合同订立时受到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另一方当事人,使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例如,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虚报商品质量或者故意隐瞒某种重要情况,使得另一方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就属于欺诈。
3. 合同订立时受到胁迫。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威胁另一方当事人,使其在恐惧或者强制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例如,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以暴力相威胁,使得另一方当事人在恐惧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就属于胁迫。
4. 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导致合同订立后出现严重不公平的结果。例如,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极不合理的违约金或者过分减轻自己责任等条款,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遭受重大损失,这种情况就属于显失公平。
三、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当一份合同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时,其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 合同被撤销后无效。一旦合同被撤销,该合同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不再受该合同的约束,且该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将不再存在。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该合同的部分义务,其在撤销后将不再受到该合同的保护。
2. 对有过错方进行赔偿。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过错,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该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与该过错所造成的损失相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欺骗对方,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该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如何避免可撤销合同的产生
为了避免可撤销合同的产生,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审慎审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