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织主要成员有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清算报告应填写注销企业概况、企业注销的原因以及清算组的成立情况。
一、
清算组织主要成员有哪些
清算组织主要成员有如下: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
清算报告怎么填写
写清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企业概况。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
4.三次公告的情况。(公告的时间、报纸类别)。
《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
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以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