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业务中的分包和转包的不同之处在于二者的合同主体范围和权利义务内容等方面。分包的主要形式依据不同的划分类型有着不同的类别,比如按照交易对象划分为了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一、
工程业务中的分包和转包有什么不同
分包和转包的区别在于:
1.承包合同的主体不同。分包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仅处于第三人的位置。而转包是将原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变更为发包与受让方,使得受让人取代承包方成为原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转包在转让后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主体发生了变更,受让人直接享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
分包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
1.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2.按照合同签订形式分为自由分包,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
3.劳务分包方式指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三、
分包后还能再分包吗
找法网提醒您,分包不可以再分包,为防止总承包单位擅自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分包给建设单位所不信任的承包单位,再分包的工程合同是无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