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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客体及其特征(物权的特性是什么)

admin1周前810

物权的特征有九点,包括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是对世权,是绝对权,是财产权,是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等。物权的客体可以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原物和孳息等。

一、

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物权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对物的管领、使用、处分、收益等;

  2.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物权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碍的效力;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

  3.物权是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4.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实现,无须义务人为积极行为进行协助,仅由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直接支配即可;

  5.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

  6.物权是一种财产权;

  7.物权以特定物为标的;

  8.物权是支配型财产权;

  9.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

物权的客体是什么

  物权客体可以分类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孳息等。

  1.不动产与动产。

  2.主物与从物。按照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类。并非主物的成分,时常辅佐主物的效用,而与从物同属于一人的物,是从物;从物所从之物,叫做主物。

  3.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根据成分的分离是否导致其毁损或者变更性质。重要成分是指互相结合,费尽损毁或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时,则其中每个部分都是重要成分;重要部分以外的成分,为非重要部分。

  4.原物和孳息。根据数物之间产生和所出的关系。原物,是指产生孳息的物,而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者收益。它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三、

物权的支配关系是怎样的

  找法网提醒您,物权的支配关系是:

  1.人对物的全面的支配关系;

  2.人对物的利用关系;

  3.人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关系;

  4.人对物的占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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