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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公司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admin4天前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司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公司不予办理离职手续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但用人单位不让办理离职,该怎么处理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单位不给办理停保怎么办

1、现实当中,经常遇到人离职了,可社会保险还在原单位缴纳的情况。一般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两种:一是企业故意不停保,目的是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关系存续时尚未处理完毕的问题;二是企业经办人员忘记了,导致没有及时停保。

2、出现了这种情况怎么办?首先还是得从法律上找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天内,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从这一法律规定来看,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附随义务,应当是用人单位完成。当然,这也是劳动者在职时,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背景下的必然后续操作。

3、由此可见,不管是用人单位主观还是客观的原因,保险没停,造成的多缴费,都不是由于劳动者的主观过意或过错造成,劳动者不应当承当责任。那是不是就应当所有费用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了,简单粗暴一点来说,你错交了你负责。但从公平角度来说,个人认为,用人单位多缴了保险,也应当是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向社会保险机构说明情况,要求退还错误缴纳的社会保险还是可以的。当然,目前这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是部门规章来予以明确。

4、最后,建议你,这类事情处理起来可以比较麻烦,主要指的用人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会造成你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硬件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三、试用期内想辞职但公司不给辞工书怎么办

1、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公司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2、用人单位违法不给你办理辞职手续,严重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你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四、想辞职,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务派遣公司不让辞职怎么办请求法律援助

第一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一个月后不管用人单位同意与否,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第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的第三你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反应情况,他们处理如果还不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四如果工厂的违法,你可以打110报警

六、离职后公司社保不给减员怎么办

你只要办理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后,单位必须要给你办理社保停保减员手续的,公司补给你办理那就要每个月给你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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