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什么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如何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41条解读
1、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
2、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二、从根源杜绝未成年人犯罪是什么
法制教育和关爱包容教育相结合更有效果防止未成年人犯罪。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讲解
1.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
2.对特定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
3.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决定对其专门矫治教育。
4.父母应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
5.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
6.对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
8.鼓励支持学校聘请社工进驻学校。
9.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父母、学校可申请将其送入专门学校。
10.未成年人无法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
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必要性是什么
普及法律知识,以及加大犯罪成本。
五、论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意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六、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2、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
3、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4、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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