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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受害者如果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admin1周前752

家庭暴力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是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种类可以分为精神暴力、性暴力以及身体暴力等。

一、

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下申请人身保护令: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

家庭暴力的种类

  找法网提醒您,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三、

家庭暴力可以诉讼离婚吗

  家暴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以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审理该案件的,应就该纠纷予以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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