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刑事案件保证人的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admin2天前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刑事案件保证人的责任的一些知识点,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银行贷款贷款人被按刑事判刑,担保人是否还应还款

1、建议担保人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

2、如果借款人无能力还款,或不愿还款,则建议担保人代为偿还;

3、若担保人也无还款能力,或不愿还款,建议尽早对担保人名下的资产进行剥离或隔离,以图保全资产。

为他人贷款进行担保,对担保人的影响如下:

1、借款人在贷款时,担保人的征信会显示对外担保,叫或有负债,如果金额很大的话,会影响担保人自己贷款;

2、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担保人的征信中也会显示担保逾期。一旦征信中有了担保逾期,担保人几乎

无法从银行申请到贷款

3、如果借款人借款金额大,且长期未还款,银行有可能会将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起诉,诉讼后会申请

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名下的资产

4、此外,借款人和担保人会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内,对日常消费、乘坐高铁、子女入学和工作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刑事案件担保人最坏的后果

1、担保人最坏后果是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刑事案件监外执行担保人应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第八十二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2、(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3、(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4、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

四、刑事拘留担保人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1、担保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是连带保证责任法律责任,这些都是民事责任不会判刑的。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4、(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5、(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6、(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7、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9、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10、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民法典》规定:

11、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1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刑事案件保证人的责任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e9a8c43c3d79c7e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