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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给缴纳社保离职时能要求赔偿吗(2020年公司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admin1周前725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司没给缴纳社保离职时能要求赔偿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司没给缴纳社保离职时能要求赔偿吗以及2020年公司没交社保怎么补偿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不上社保怎么赔偿
  2. 2020年公司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3. 在公司工作十多年,公司没有买社保,如今已经离职,还能向公司要补偿吗
  4. 员工工伤辞职,公司又没给买社保,该怎么赔偿
  5.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
  6.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员工辞职后用什么方法可以得到解约补偿应该去哪里进行申诉
  7. 自愿不交社保,主动辞职时可否有补偿

公司不上社保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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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依法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相应的社保,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作为任何一个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执行和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如果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依法来缴纳社保,作为公司来讲可能就要依法来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

所以说未缴纳社保,那么就要严格的根据劳动合同的存续时间来给自己的员工补交相应的社保,由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有所在的工作单位来承担。同时可能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查出没有正常来缴纳社保待遇的情形,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很有可能会开出一笔罚金,那么这个罚金也应该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

很明显,只有正常缴纳了自己员工的个人社保之后,那么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所承担的社保费用才会更低一些,但是没有正常的完成,社保交费在补交的过程中会产生滞纳金,很有可能还有罚金,所以说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他所付出的成本和经济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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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仲裁处理!

(6)《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未缴纳社保而导致员工的利益受到损失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但对于这笔补偿会按劳动者所工作的年限以及还有工资的收入来进行确定,如果因未购买保险还无法报销医疗保险的,那么是可以让单位承担这笔赔偿的。

在公司工作十多年,公司没有买社保,如今已经离职,还能向公司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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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在公司工作了10多年,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如今已经离职,还能向公司要求补偿吗?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公司来进行补偿的,最起码可以补交你这十几年以来的社保待遇,这个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但是你在申请补偿之前,一定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这个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是关系到你能不能举证成功的一个重要依据。

如果说你有相应的证据,比方说,又签署了劳动合同书,那么持有这样的劳动合同书,就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或者是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并且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你补交,在工作单位,工作期间也就是你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这十几年以来的社保待遇的补交。

那么不论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好,还是劳动监察大队也好,他都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责令你的原工作单位来给你补交这十几年以来的社保待遇,并且由此所产生的滞纳金,那么依然也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来进行承担和缴费,所以说自己完全是可以主张这样的一个补偿的,只不过就是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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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辞职,公司又没给买社保,该怎么赔偿

员工工伤辞职,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社会保险机构当然不负担工伤发生各项费用,工伤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负责。

员工维权主要靠自己依法争取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该争取的必须争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处理的程序: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必须在30日内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60日内做出认定与否结论;并于医疗终结提出申请60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切处理事故程序都是单位办理,如单位不予办理,可向单位工会、直至上级工会求助,维护合法权益。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在工作的时间内,在工作的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导致伤亡。

二.进行工作前的准备性、或工作结束后的收尾性活动导致伤亡。

三.上下班必经路途,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伤亡。

四.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治疗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这条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内容。

五.其他的情况,如在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伤害、工出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抢险救灾维护公共利益受伤害、参加集体公益活动受伤害、职业病等。

工伤认定条件主要是这些,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时限等,在前面已经简述。工伤认定须由单位提出,单位不予办理,超过时限,责任在单位。

一.要维权,必须先搜集必要的证据资料,不论以后走到哪一个程序,都是要靠证据说话。

二.可先与用人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协商解决,据理力争,尽可能取得用人单位同意,问题解决在用人单位。

三.同时向用人单位工会求助,乃至用人单位所在地方工会,地方工会介入职工维权还是有相当的力度的。

四.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先走行政途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劳动爭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解决。

五.行政途径解决不了,就必须的走法律程序,就是打官司,单位都有常聘律师或法律顾问,所以我们也要聘请律师,如果经济上无力承担,可以申请司法援助,免费提供律师服务。

相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会主持公平正义,还你公道的。

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并要求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这是合法也是合理的要求,会得到相关执法部门的支持的。下面就相关的内容,分享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从试点到实行,再到全国普遍执行,再到法制化,规范化,建立起了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特别是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为保障在岗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基本的法律遵循。

第二,劳动法规逐渐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涉及到劳动者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社会保险法相继出台,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各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

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是有部分中小企业,视法律为儿戏,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特别是在员工的社会保险方面,履行法规的意识差,导致员工频繁跳槽,最终受损的还是企业自己。

第三,依法为员工交社保,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员工自入职的三十天之内,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要求,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不仅自己违法,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耽误了员工办理社保会保险的时间,导致员工不能按照规定的法定条件领取养老金和就医,这对员工的伤害是非常大,甚至还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第四,企业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辞职也是维权的手段。

作为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要求,按时足额为自己缴纳社保,要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就是维权的有效手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总之,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并依法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员工辞职后用什么方法可以得到解约补偿应该去哪里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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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用人单位没有交纳社保,员工辞职以后用什么方法可以得到解约补偿?应该去哪里申诉呢?如果员工自己是主动辞职的,那么是获得不了经济赔偿待遇的,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作为企业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来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这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所以说企业单位如果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只要是你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比如说劳动证明啊,或者是银行流水明细啊,等等之类的证明都是可以的,那么这个时候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可以解决,补交社保这样的一个争议。

在补交社保的过程中,由企业单位承担的缴费比例和滞纳金的费用应当完全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因为缴纳社保的过程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较大部分的缴费比例的,而个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缴费比例,所以说个人需要补交的这部分费用,你自己应该还是要掏出钱来进行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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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不交社保,主动辞职时可否有补偿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依法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相应的社保,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作为任何一个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执行和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如果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依法来缴纳社保,作为公司来讲可能就要依法来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

所以说未缴纳社保,那么就要严格的根据劳动合同的存续时间来给自己的员工补交相应的社保,由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有所在的工作单位来承担。同时可能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查出没有正常来缴纳社保待遇的情形,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很有可能会开出一笔罚金,那么这个罚金也应该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

很明显,只有正常缴纳了自己员工的个人社保之后,那么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所承担的社保费用才会更低一些,但是没有正常的完成,社保交费在补交的过程中会产生滞纳金,很有可能还有罚金,所以说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他所付出的成本和经济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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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没给缴纳社保离职时能要求赔偿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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