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什么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以及车祸走简易程序意味什么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交警队要扣车吗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3、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4、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5、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6、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因此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7、交巡警方面有关人士解释,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常为两个工作日确认,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
二、交警出了简单事故处理责任书之后还用去交警队结案吗
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第十二条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三、是不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报警交警部门就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不一定。首先,交警在现场只能队轻微交通事故做出简易处理,认定事故责任,既: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发生一般和一般以上等级交通事故,必须由交通队事故科通过一般处理程序解决,包括制作事故现场图、扣留机动车、现场取证、技术鉴定等程序。
3、其次,即使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但现场已经被破坏,无法分析责任时,交警可以不认定责任方,只记录事故双方证词和已知的现场状况。
4、如果双方各执一词,仍需要履行一般事故处理程序进行采证。
5、第三,如果发生伤人事故,交警可以要求先对伤者进行治疗,然后通过事故科认定责任。
6、如果发生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且事故责任无法分析、事故现场无法复原并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交管部门可以做出“双方不定责任”或“双方均无责”的认定。
7、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均认可,且赔偿事宜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交警可以指导双方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白单子),如事故责任明确,但有一方不认可,责由交警开具《交通事故简易处理书》(蓝单子)。
四、交通事故一直没有销案会怎么样
不会,交警队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首先自己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建议尽快解决,不要超过一年。
五、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一般几天能处理
1、第一种,自行协商,为了方便广大车主理赔,交警部门会通保险协会成立理赔中心,并由交警部门联合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出文,在事故痕迹吻合,事故现场照片或当事人描述显示事故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在一定的涉案金额内,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认可当事人自行协商事故责任。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行协商书签字表示认可。
2、第二种,案件无重大伤亡,无重大违法行为,事故经过明确,交警部门经手处理,按简易程序认定,当事人事故后,由交警部门出面处理,当事人提供齐全的材料后,交警部门处理该事故的交警根据材料独自认定事故责任,并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当事人需要签字确认后下发,如有一方不签字,该认定书不会正常下发,会经交警队上级核查部门审批后正常下发,认定书下发后3个工作日可以像交警队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以重新判定责任。逾期那么这个认定书就基本没发变更了。
3、第三种,一般程序处理。就是简易程序搞不定的,或者没办法3天就下发的,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有重大伤亡的。认定书会在事故所有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下发,交警队的数位警官合议共同认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前一般会得到省级交警部门的批准,这个认定书不需要签字,会直接邮寄给当事人。当事人收件要签字确认接收,也可以不签字接收,后续下发流程跟简易程序一样。签收后3个工作日当事人有权行政复议,逾期无效。
4、所以呢,认定书签不签字责任也一样会定,也一样会下发,只是流程不同。简易程序认定书有一个调解栏,因为交警有调解事故的责任,这也就是为什么联系程序认定书需要当事人签字的原因,最终目的是服务人民,能够快速解决事故经济赔偿问题,能起到一个调解协议书的作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相对复杂,通常超过交警的能力范围,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所以没有调解栏,也无需当事人签字。
5、综上,并没有维护全责方,反而是为了能够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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