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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方式有哪些类型(证据先行登记)

admin5天前434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方式有哪些类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方式有哪些类型的知识,包括证据先行登记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何区别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正符合这一项规定。

二、证据保存规定

证据保存规定是指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证据保存是指证据的固定和保管,即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供证明主体分析、认定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

三、什么叫先行登记保存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是指执法部门通知当事人,决定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时使用的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应当载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地点、期限等内容并与《物品清单》同时使用。

四、行政机关适用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适用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和程序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五、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要件

1、(1)必须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实施;

2、(3)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3、(4)登记保存的物品是须是与违法行为直接关联的证据;

4、(5)对采取保全的物品进行登记。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为获取证据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行政处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行政执法部门日常执法中使用频率也比较高。

六、证据清单写错了怎么办

1、如果证据清单中的内容不是很重要,或者是可以在其他地方找到的,那么可以忽略不计。

2、如果证据清单中的内容至关重要,影响到结论的判断,那么需要重新整理证据清单,避免错漏。

3、同时,可以向导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咨询,及时纠正错误。

4、在写作时也需要仔细校对,避免写错证据清单。

七、先行登记属于什么证据

1、先行登记保存,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对该证据进行登记,并保存于一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予以销毁或者转移的一种重要的证据保全措施。

2、由此可见,先行登记保存,是对物证的保存。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关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方式有哪些类型,证据先行登记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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