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离婚纠纷中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案例,以及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我,我如果不想要怎么办
您所提到的问题其实是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变更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您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丈夫重病,妻子要离婚,怎样争取小孩抚养权和赔偿等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能要判归男方抚养。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离婚了,前妻把孩子带走了,说了我很多坏话,我该怎样跟孩子说呢
1、这种事情根本不用理会,因为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会判断是非,爸爸身正不怕影子歪,前妻说坏话,孩子可能会对你产生以下几种行为,爸爸需要做好心理准备,针对孩子的行为做有效沟通。
2、一、孩子相信母亲的话,对爸爸采取不理睬的态度。
3、这时候爸爸需要隔一段时间再去看孩子,在孩子面前出现的频率不要太频繁,否则会让孩子反感,给孩子时间让孩子自己想一想,等到爸爸再次出现在孩子跟前的时候孩子可能会有问题问爸爸,爸爸认真回答就是了,如果孩子不问,就什么也不用说,只要孩子不反感,多陪陪孩子就好。
4、二、千万不要像妈妈一样,又在孩子面前说妈妈的坏话,否则会让孩子认为爸爸妈妈都不是好人,会很自卑,相反,爸爸需要多说妈妈的好话,让孩子在妈妈跟前很有安全感,爸爸只需要做好自己,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自己并非妈妈说的那样。
5、三、爸爸需要多陪孩子,男孩子缺少父爱会缺少阳刚之气,父亲需要给孩子做好榜样,让孩子知道,尽管你跟妈妈离婚了,但是父爱并没有减少。
6、总之你要想证明自己不是孩子妈妈口中的坏父亲,那么你就做给孩子看,少说多做,一切看行动!
离婚纠纷中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案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例、离婚纠纷中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案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